9月10日,离第十二个“国际保护臭氧层日”还有6天,中华环保联合会召集国内、国际制冷剂行业的专家,商讨中国氟利昂替代大计。国家环保总局的官员称,明年要全面淘汰氟利昂,所有工业制冷剂必须使用新型制冷剂,以保护越来越“脆弱”的臭氧层。
自1985年3月通过《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1987年9月通过《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卤代烃类(CFCs)制冷剂被确定为对环境有不良影响后,CFCs的替代就成为国际上共同关注的一个热点,新型制冷剂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相继列入各国的国规划方案。
目前,发达国家,包括美国、日本、欧洲各国等,已经将不消耗臭氧的氢氟烃类(HFC)制冷剂作为标准制冷剂产品。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也正在加快替代型制冷剂的推广和应用。
有关专家指出,氟利昂替代计划虽然早已提出,但作为冰箱、空调、汽车等行业来说,仍然面临技术、成本等压力。而我国正是这些产品的生产大国,如何引导企业以及消费者使用无氟产品,是这个计划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长痛不如短痛虽然氟利昂是优良的制冷剂,但它进入大气后会破坏臭氧层,形成“空洞”。而地球如果没有了臭氧层的保护,太阳紫外线就将长驱直入,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氟利昂的产生,大都是一些工业制品使用的制冷剂所致,所以寻找新的无氟制冷剂,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仅以空调器为例,目前我国家用空调器行业的总生产能力为2600万台—3300万台,包括分体式空调器、柜式空调器、家庭用中央空调器等多种类型。中国的空调器产量已占世界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左右,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空调器生产大国。绿色制冷剂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既是关系到全球环境保护的大事,也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
“地球是所有人的地球,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它。氟利昂虽然已经被应用于工业几十年,但既然已经认识到它的危害,就应该行动起来。毕竟,长痛不如短痛。”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副主任温武瑞表示。
替代不能一蹴而就中国制冷协会的专家指出,推进绿色制冷剂不能奢望一朝一夕之功,当前的重点是各类新型替代制冷剂在变工况条件下的综合性能测试数据、实验模型,以及被公认为可靠的工质筛选方法和技术,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取得共识。
“当然,要在新一代制冷剂的推广应用中做出新成绩,不仅是制冷剂工质本身的热力学特性、ODP值(臭氧消耗潜能值)、GWP值(温室效应潜能值)等方面俱佳,而且还取决于工程应用中的匹配性、制冷剂的选用与制冷设备制造厂商的设计理念和已达到的技术水平,并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逐渐实现。”这位专家称。
据了解,当前新型制冷剂最为成熟的是R-410A,由美国霍尼韦尔公司发明。这种制冷剂完全不消耗臭氧,是可广泛应用于单元空调、冷冻机、商业制冷等多个领域的理想制冷剂之一,采用R-410A制冷剂的空调器同时还具有节能、静音、小型化等一系列优点。
多管齐下国家环保总局的官员认为,替代氟利昂不仅要在开发新型制冷剂上做文章,还应建立一整套机制,其中应该包括旧产品的回收、民众的宣传、含氟产品禁售等措施。
其实,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启动替代计划。比如,8月22日,全国首家氟利昂回收中心在武汉成立,主要功能是以略高于市场价回收市民家中的旧电器,集中处理氟利昂。
而在此之前的7月份,武汉市已经作出决定,今年7月全面淘汰氟利昂和哈龙这两种破坏大气环境的制冷剂产品,实行停产、停储和停销。武汉完成此项工作的时间,比我国提出的履行国际臭氧层保护公约的期限提前了一年。
在山东,该省环保局与工商局的举措是,要求从7月10日起,对全省商场所销售含氟利昂类制冷剂、发泡剂商品及其产品进行检查,仍在销售商品的须立即撤柜。同时,各地要积极开展争创“臭氧层友好商场”活动,对氟利昂类商品拒之门外。
在西安,从4月份起,重点对家电销售企业、汽车空调维修企业、制冷设备销售、安装、维修企业及使用氟利昂类和四氯化碳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在7月1日前完成加速淘汰氟利昂和哈龙两大类主要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任务;禁止在西安市销售含氟利昂类制冷剂的家用冰箱、冰柜及工业、商业用制冷设备;制冷设备销售、安装、维修企业及氟利昂类制冷剂汽车空调维修企业,必须于2006年5月20日前到各县区环保部门登记备案,不登记备案的企业,在工商部门年审时,环保部门将不予出具环保证明。
声明:
本文为转载稿,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立场无关。我们对天天化工网上刊登的所有信息未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或可靠性;您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我们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