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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公示《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
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目的在于通过识别和控制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水环境的危害,保障水环境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防控水环境风险并防范水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面向有关单位征集意见。7月23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正式公布。
  公告显示,第一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包括镉及镉化合物、汞及汞化合物、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甲醛等10大类。这些污染物可能涉及的行业有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制革、石油加工、炼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等。
  注: CAS号(CAS Registry Number),即美国化学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缩写为CAS)登记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为每一种出现在文献中的化学物质分配的唯一编号。
  对于列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有关部门将实行风险管理,通过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与信息公开等措施,减少其向水环境的排放。
  另一方面,名录的公示还有利于促使相关行业进一步提高对污染排放和环境评估的重视,从而减少污染排放量。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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