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发布服务业相关企业复工通告
时间:2020-02-12
作者:
来源:中国氯碱网
滨州市服务业相关企业复工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服务业企业复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企业范围从即日起,除农村集市,旅馆、洗浴、餐饮店(不含仅提供外卖或送餐服务的企业),书店、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馆所,电影院、剧场、网吧、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体育馆、体育俱乐部、健身房等各类体育健身场所,旅游景区、旅行社、公园聚集场所,职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以及培训机构,长途客车、公交车辆、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以外,达到“六个一律”(凡未配备测温仪器,无法对进场进店人员测量体温的,一律停业整改;虽配备测温仪器但未配备专职人员登记所有进场进店人员信息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零防护”人员进入经营场所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未落实日消毒措施或未配备便捷消毒用品的,一律停业整改;凡落实措施不力,引起顾客聚集和长时间逗留的,一律停业整顿;凡发现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防护要求和复工条件的服务业相关企业,可有序复工。每个县(市、区)可选择 1-2 家管理规范、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定点宾馆有序复工。
二、复工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复工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备齐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填写返岗人员信息卡,省外返滨人员一律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省内市外返滨人员一律居家医学观察 36 小时。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等)和设施设备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复工监管各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要安排行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乡镇(街道),对复工企业做好备案登记、现场查验、监督检查等工作,凡是达不到复工条件,不能落实管控要求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
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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