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危化企业存在六种情况不得复工复产
时间:2020-02-18
作者:
来源:中国氯碱网
近日,辽宁省应急厅下发通知,要求确保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并强调,要严格危化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对企业存在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等无法上岗,特种作业和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不到岗无法保证生产,未开展复工前教育培训,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未制定开车应急处置预案或措施等6种情况的,不得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要指导企业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活动,严禁频繁开停车,严格以销定产、以库定产,防止超库存、超能力生产储存。加强对异常工况监测预警,强化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加强检测维修、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疫情期间行政许可工作,对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应特事特办,对其他危化品安全审查可用文审、视频等方式替代会议审查。
凡注明“来源:中国氯碱网”的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网,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内容。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氯碱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氯碱网新闻热线:010-64380147,投稿邮箱editor@。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