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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 发布《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自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遏制了病毒的进一步传播,国家及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疫情防控、患者救治、科研攻关、物资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以快速应对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对长时间高浓度气溶胶传播可能与鉴别诊断、治疗方法做出解读。
  其中,传播途径将“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接触”前增加“密切”二字。增加“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中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第六版》增加了这样的表述——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这也是给气溶胶传播加上了限定条件,对此有专家表示,气溶胶传播存在两个限定词:一是封闭环境,另一个是高浓度,对于相对封闭的区域,应当引起大家的重视。
  此外,对于诊断标准,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
  疑似病例判定分两种情形。一是“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二是“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确诊病例需有病原学证据阳性结果(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原文件如下:《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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