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氟化工产业专题!
位置:氟化工产业专题>>资讯>>资讯>>内容阅读
财政部: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称,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介绍,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除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税收外,还需要缴纳缓税利息。
  “疫情之下,全球贸易遭受冲击,加工贸易尤为承压。此次暂免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可以降低企业内销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何代欣说。


凡注明“来源:中国氯碱网”的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网,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内容。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氯碱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氯碱网新闻热线:010-64380147,投稿邮箱editor@。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