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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意见征求
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近期,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的《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已经编修订完成,现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悉,该标准是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广泛收集国内外关于测定皮革和毛皮中科萃取金属方法的信息资料,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关于皮革和毛皮可萃取金属含量的检测对成品质量的影响进行了调研、分析,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研究、分析和验证后才形成的标准草案,在重点征求了部分相关生产企业、检测单位的意见后,对草案进行修改后方形成了本次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编制过程中充分依据了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的各项规定,力求符合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为确保标准具备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起草组还引用了GB/T 3922《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QB/T 1267《毛皮 化学、物理和机械、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 2717《皮革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等文件。
  标准是对GB/T 22930-2008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中重金属可萃取量的修订,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酸性汗液制备的要求;修改了萃取时酸性人工汗液的加入量和萃取时间,细化了萃取液过滤操作;增加了ICP-MS、AAS和SFA的测定方法;增加了部分金属元素的检出限;删除了回收率的内容,增加了实验室间结果的比对等。
  阅读标准征求意见稿后可知,标准规定了皮革和毛皮中铝、砷、钙、镉、钴等22种可萃取金属含量的试验方法,而方法的原理是皮革试样经酸性人工汗液萃取、过滤、酸化,然后通过各类仪器设备测定金属浓度后,通过计算即可知晓试样中可萃取金属的含量。实验中需要的设备包括有分析天平、常规天平、容量瓶、具塞锥形管、水浴锅、带氢化物发生器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学反射光谱仪、火焰或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以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用于汞含量测定的原子荧光光谱仪。
  本部分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的需要,相信标准能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保证产品质量、促进贸易交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并满足国内的生产、使用、检测要求,规范市场,减少风险成本,为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为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皮革产品质量保驾护航。
  更多详情请点击:《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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