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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平衡法油耗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
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近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市监计量(2019)42号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的通知》工作安排,《碳平衡法油耗仪校准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归口,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在面向全国公开充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日前。还望业内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助力该项校准规范早日完善并落地实施。
  2017年1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施GB18565-2016《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该项标准指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都需配备碳平衡法油耗仪,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对货运车辆耗油量是否达标开始年度检测。为此,计量技术机构要尽快开展校准工作,使汽车检测机构得到技术支持,以保障碳平衡法油耗仪性能稳定,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保障被检车辆油耗状况判定和超标车辆治理公平、公正,满足社会需求。
  然而,国家计量部门尚无碳平衡法油耗仪相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交通部于2015年制订部门检定规程:JJG (交通)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其规定的检定方法不能确定碳平衡油耗仪全量程技术指标。因此,制定专门的碳平衡法油耗仪校准规范势在必行。
  《碳平衡法油耗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等,适用于碳平衡法油耗仪的校准。
  据了解,碳平衡法油耗仪是利用汽车燃料在发动机中燃烧后排气中碳质量总和与燃烧前的碳质量总和相等的质量守恒定律,间接测量汽车燃料消耗量的设备。主要由稀释排气流量测量装置(简称流量测量装置)、含碳气体成分浓度测量装置(简称浓度测量装置)、排气稀释收集输送装置、测控系统等组成。
  计量特性包括流量测量装置、浓度测量装置、碳平衡法油耗仪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标准规定:流量测量装置最大量程应覆盖(0~25) m3/min;流量测量装置分辨力不大于0.01 m3/min;流量测量装置示值误差不超过±1%;流量测量装置重复性不超过0.5%。碳平衡法油耗仪的示值误差不超过±4%;碳平衡法油耗仪的重复性不超过2.0%。
  在校准条件方面,标准明确:环境温度:(0~40) ℃;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85%;大气压力为86 kPa~106 kPa;电源:AC(220±22) V或AC(380±38) V,频率(50±1)Hz;校准应在周围污染、振动、电磁干扰对校准结果无影响的环境下进行;工作场所应通风良好。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参见下表:
  最后,关于仪器的复校时间间隔,标准指出:测量仪的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以上校准规范主要参考GB/T 1885-1998《石油计量表》、GB/T 18566-2011《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评价方法》、JT/T 1013-2015《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编制而成。
  更多详情请点击以下附件:
  《碳平衡法油耗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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