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意见征求
时间: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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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化工仪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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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地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需求不断提高,环境管理对监测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其中,日常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环境科研监测中断面不断加密、点位数量不断增加,使监测工作任务负荷增加。
此外,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采样人员往往处于危险的采样环境中,其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也成为日益凸显的问题之一。因此亟需一种规范合理、安全可靠的技术装置、采样方法来解决和满足目前地表水环境监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需求。
如今,随着无人艇技术的不断提高,使用无人艇技术对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成为可能。但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因此有必要开展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研究工作。相关技术规范制定后,可以为无人艇用于地表水采样监测操作提供科学、明确的技术要求,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近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决定制定《
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请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8月2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该项新标准规定了水质监测无人艇技术性能和指标的要求及检验评估,适用于排水量低于200 kg,能对内河、湖泊和近海水域进行自动采样、监测的无人艇。据了解,水质监测无人艇系统由无人艇平台、通信系统、操控系统、任务载荷组成。其中,无人载荷包括水质采样/监测用仪器,包含水质采样仪器、水质监测仪器等。
在指标与要求方面,标准规定的监测仪器的要求包括:1.具有时间设定、校准、数据存储及数据输出功能;2.具有手动校准功能;3.装备电池或可充电电池等便携式电源,电池满电量情况下仪器连续工作时间应大于2 h,仪器应有欠压指示;4.仪器外接电源相、中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Ω;5.仪器电源相、中线对地,施加 50 Hz,1500 V 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 min,不应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6.监测仪器具有自清洗功能。

检验要求包括外观、水密性试验、功能试验、采样及监测试验、安全要求、无线电骚扰限值。其中,水质无人艇监测系统仪器性能测试测试液如下表2所示,实际水样实验室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如下表3所示:


以上新标准在制订过程中引用参考了《GB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13195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HJ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 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897 水质 叶绿素a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等。
更多详情请点击以下附件:
《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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