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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 土壤是指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其厚度一般在2 m左右。土壤不但为植物生长提供机械支撑能力,并能为植物生长发育提供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等肥力要素。但是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业迅猛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飘尘也不断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导致了土壤污染。
  进入土壤的污染物,因其类型和性质的不同而主要有固定、挥发、降解、流散和淋溶等不同去向。对于这些污染物可以分成化学污染物、物理污染物、生物污染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物。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 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 简称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土壤污 染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隐患,制定《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现予以公示。
  文件指出,重点监管单位是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应建立隐患排查组织领导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技术能力情况,自行组织开展排查,或者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协助完成排查。
  有害毒物质主要是指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水污染 物名录的污染物、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危险废物、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管控的污染物、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的物质、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的物质。
  排查这些有害毒物质的工作程序和要点一般包括:确定排查范围、开展现场排查、落实隐患整改、档 案建立与应用等。关于各程序的具体操作请点击: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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