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根据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危险化学品按其具有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分为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品9大类。
之前已经介绍过“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和感染性物质”的相关内容,今天为大家带来有关“放射性物质”的详细介绍。
标志
定义和分类
某些物质的原子核能发生衰变,放出我们肉眼看不见也感觉不到,只能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探测到的射线,物质的这种性质叫放射性。放射性物质是那些能自然的向外辐射能量,发出射线的物质。一般都是原子质量很高的金属,像钚,铀等。
放射性物质放出的射线有三种,它们分别是α射线、β射线和γ射线。含有放射性核素且其放射性活度浓度和总活度都分别超过GB11806规定的限值的物质。按其放射性大小细分为一级放射性物品、二级放射性物品和三级放射性物品。
危险特性
(1)放射性。虽然各种放射性物品放出的射线种类和强度不尽相同,但是各种射线对人体的危害都很大,它们具有不同程度的穿透能力,过量的射线照射,对人体细胞有杀伤作用。若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能对人体造成内照射危害。
(2)不可抑制性。不能用化学方法使其不放出射线,只能设法把放射性物质清除或者用适当的材料吸收、屏蔽射线。
(3)易燃性。多数放射性物品具有易燃性,有的燃烧十分强烈,甚至引起爆炸。
(4)氧化性。有些放射性物品有氧化性。
存放和使用
(1)仓库应干燥、通风、平坦,要划出警戒线,并采取一定的屏蔽防护。
(2)应远离其他危险物品或货物、人员、交通干线等,严格执行防护检查等管理制度。
(3)存放过放射性物品的地方,应在卫生部门指派的专业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彻底清洗,否则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轻装轻卸,严禁肩扛、背负、摔掷、碰撞。工作完毕必须洗澡更衣。防护服应单独清洗。
具体危险化学品可详查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防护措施
(1)放射性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委托有资质部门定期对从事放射性检测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检测。
(2)在不影响实验和工作的条件下尽量少用放射性物质,并在工作中减少与放射性物质接触时间,增长接触距离,采用适当的材料对射线进行遮挡。
(3)工作中应穿戴专业防护装备,实验操作尽量在通风橱中完成,实验室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高度清洁。
(4)处理含一定放射性浓度的样品时要在瓷盘中操作,并垫上吸水纸,操作完毕废弃物放入放射性废物专用桶中。
(5)操作有挥发性的放射性物质以及高活度放射性溶液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6)严重伤风和外伤时,不准做放射性实验。
(7)禁止在实验室饮食。
火灾扑救
(1)先派出测试人员携带放射性测试仪器,测试辐射(剂)量和范围。测试人员应尽可能地采取防护措施。对辐射(剂)量超过防护要求的区域,应设置写有“危及生命、禁止进人”的文字说明的警告标志牌。对辐射(剂)量小于防护要求的区域,应设置写有“辐射危险、请勿接近”警告标志牌。测试人员还应进行不间断巡回监测。
(2)对辐射(剂)量大于0.0387C/kg的区域,灭火人员不能深人辐射源纵深灭火进攻。对辐射(剂)量小于0.0387C/kg的区域,可快速出水灭火或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救,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
(3)对燃烧现场包装没有破坏的放射性物品,可在水枪的掩护下佩戴防护装备,设法疏散,无法疏散时,应就地冷却保护,防止造成新的破损,增加辐射(剂)量。
(4)对已破损的容器切忌搬动或用水流冲击,以防止放射性污染范围扩大。
事故案例
案例一
1983年3月,在某铁路局管辖的一个站点的行李房内发生了更为严重的放射性物品污染事故。当时工人在搬运一件内储放射性同位素碘-131物品的过程中,不小心将物品摔在地上。盛放该物品的铅罐盖固定密封不良,造成内储的小包装物品撒出,在忙乱之中其中一件又被人踩破,造成放射源直接外露。为了消除放射性污染的危害,有关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火车站的整个行李房封闭了三个月左右。直到经仪器测定辐射污染的程度已降低到对人体不再构成危害时,行李房才重新启用。
案例二
1986年4月26日凌晨一时,前苏联乌克兰首府基辅市北郊130公里处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第四号发电机组的反应堆失控并发生爆炸。2000℃的高温和高达每小时一万伦琴的放射量吞噬了现场的一切。在风力影响下,放射性泄漏造成的危害向北欧地区扩展。
案例三
2011年3月12日,日本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放射性物质发生泄露。2011年4月11日16点16分福岛再次发生7.1级地震,日本再次发布海啸预警和核泄露警报。2013年10月9日,福岛第一核电站工作人员因误操作导致约7吨污水泄漏。设备附近的6名工作人员遭到污水喷淋,受到辐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