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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预算预先拨款 科研经费不断松绑激励人才!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引发科研人员广泛关注和讨论。意见针对科研经费问题,从七个方面提出25条举措,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极大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科研经费问题,可以说是很多科研工作者一直以来的“老大难”问题。长期以来为了避免经费浪费问题,我们一直采用“一刀切”式的严格管理,对一线科研活动的客观束缚较为严重。但是,且不说科学本身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随意性,实验和研究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光是实验之外的一些“小问题”就足以难倒很多科研人员。比如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用,甚至是一些损耗物品如手套口罩的购买费用……都是合理支出,但是由于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问题,让科研人员“焦头烂额”。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的简政放权,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2019年,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科院等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则对以往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科研相关自主权提出了更加细致的指导思路,为科研人员“松绑”。
  本次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更是瞄准痛点,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科研人员可以说是科技发展科研创新的中流砥柱,“只有充分尊重科研规律,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让他们放开手脚,才能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在8月19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到,此次印发的意见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围绕四个“扩大”,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扩大预算编制自主权、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扩大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
  此外,意见针对拨付流程中不同环节提出明确时限要求,并着力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力求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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