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部分规定 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
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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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化工仪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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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放射诊疗技术在医学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放射诊疗防护工作也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因此,进一步加强医用辐射的防护管理,做好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显得尤为必要,完善的监督体系是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以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内容包括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关于资质申请材料、技术评审项目及要求的部分规定作出调整;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根据技术评审报告,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中载明批准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项目及参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信息在上公开,并按要求上传到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批准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项目及参数依据的标准(方法)由新发布标准(方法)代替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对相关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及能力重新进行验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本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材料调整的新形势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的底线。
《通知》原文如下: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调整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部分规定的具体内容.doc
附件2-承诺书(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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