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份 | 普查时间安排 | 试点 |
| 重庆 | 2022年启动普查,并在江津区和南川区开展试点; | 江津区、南川区 |
| 福建 | 2022年在浦城县开展全国普查试点。 | 浦城县 |
| 甘肃 | 第一阶段(2022年)。编制完成全省普查实施方案,筛选确定普查实验室,组建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练兵。按照普查内容和技术路线、规程、方法,在兰州市榆中县开展并完成普查试点,为全省工作积累经验。在兰州、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白银6市的18个县市区开展并完成盐碱地普查。 | 兰州市榆中县 |
| 广东 | 试点在4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8月中旬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0月上旬前完成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分析,12月初完成数据汇总与成果编制,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壤三普试点工作。 | 茂名高州市 |
| 广西 | 2022年开展试点,10月底前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 上林县 |
| 贵州 | 2022年,完成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方案制定、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上半年,结合国家试点方案制定全省试点方案;下半年,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全省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 平坝区、纳雍县、绥阳县、龙里县、岑巩县 |
| 海南 | 2022年3至4月,完成试点县(澄迈县)工作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制定、省级专家队伍的组建,开展动员培训和宣传,启动全省盐碱地普查工作。 | 澄迈县 |
| 湖北 | 2022年,在天门开展普查试点; | 天门市 |
| 湖南 | 2022年,在邵东市开展普查试点,完成试点任务,积累工作经验,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探索路子。编制全省实施方案,组建专家指导组,配齐配强普查所需物资装备,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 邵东市 |
| 江苏 | 2022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明确技术支撑及服务机构,各设区市实施方案按要求在2022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新沂市、盐城市大丰区、海安市、泰兴市、仪征市、太仓市、昆山市 |
| 内蒙古 | 2022年,制定全区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年度试点方案和盐碱地普查方案;组织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赤峰市巴林右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完成试点普查任务;启动并完成全区盐碱地普查。 |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赤峰市巴林右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彦淖尔市 |
| 宁夏 | 第一阶段(2022年)。组建土壤普查技术专家组和外业调查专业队伍,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等工作。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平罗县、沙坡头区完成试点普查任务;启动并完成全区盐碱地普查;总结试点经验。 | 平罗县、沙坡头区 |
| 山东 | 2022年,开展动员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采样点位布设、普查试点任务和全省盐碱地资源调查等工作。 | 青岛市即墨区、烟台市招远市、东营市垦利县 |
| 山西 | 2022年,启动我省土壤普查工作,完成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方案制定、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试点县绛县完成普查试点工作;完成全省盐碱地普查。 | 绛县 |
| 天津 | 2022年,完成全市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在宁河区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启动并完成全市盐碱地普查工作。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部试点任务并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试点工作报告。 | 宁河区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2022年,完成兵团实施方案编制、实验室筛选、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普查试点,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启动并按要求完成兵团盐碱地普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