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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用能扣减并非放松对石化化工等产业发展要求
11月16日电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1月份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多个方面进一步夯实原料用能扣减工作基础,界定原料用能的基本定义和具体范畴,对完善各层级原料用能统计核算体系提出具体要求,细化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扣除原料用能的具体操作办法,增强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的衔接协调,并在抓好贯彻落实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孟玮介绍,《通知》提出的原料用能概念内涵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原料用能扣减能够更加科学客观地反映石化化工、煤化工等相关产业能源利用实际情况,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用能空间,为高水平项目合理用能提供保障,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强化支撑,对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孟玮表示,需要强调的是,原料用能扣减不是放松对石化化工、煤化工等产业发展的要求,不是鼓励各地区盲目发展相关项目。
    一方面,要继续严格落实项目准入要求。相关产业发展仍必须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必须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必须在能效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并有效控制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这些要求是一以贯之的。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相关政策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从政策符合性、程序合规性、技术先进性等方面严把项目准入关。
    另一方面,持续推动产业节能和提高能效。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不意味着原料用能可以无限制、无效率地使用。节能审查、节能标准等工作仍将对原料用能消费提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引导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持续推动节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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