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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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化工仪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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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广东要“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当前,广东在科技创新仍存在许多短板,比如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核心竞争力还需增强等。为营造最优的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强化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人大立法工作安排,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起草了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
共十一章108条,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科技人才、科研机构、区域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创新环境、法律责任等章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法制的引领保障作用,完善广东省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广东科技创新筑牢法制保障基石。
为了完善创新体系,《条例》中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快
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各类创新主体紧密合作、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完善高效、协同、开放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整体效能。
针对研发投入体系,《条例》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稳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的财政投入总体水平,
优化科技创新投入结构,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体系,推动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提高。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转移支付补助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投入。
《条例》鼓励
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发挥自身优势,
聚焦战略性支柱和新兴产业重大科学问题,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统筹科研资金投入基础研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布局,积极承担基础研究财政科研项目,联合高校、科研机构聚焦产业核心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开展研究。
除此之外,《条例》还鼓励
企业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管理制度,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并且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运用
财政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普惠性财政后补助方式,对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以及使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资源等给予支持。
制定本《条例》,是要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抓关键、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的法制建设,当前制约广东科技创新的核心瓶颈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更加有利于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效能的制度设计。
据悉,《条例》意见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12日前。
相关资料下载: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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