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特发布关于印发昆明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21
作者:
来源:化工仪器网
【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新污染物这个概念逐渐进入人们的事业。但目前新污染物仍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一般把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列为新污染物。这些物质多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具体种类成百上千,且随着研究的深入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长。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大对新污染物的管控力度,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特发布关于印发昆明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特发布关于印发昆明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昆明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95号)和《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发〔2023〕11号)精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健全机制、科学评估、标本兼治为工作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基本具备新污染物调查能力,增强新污染物监测筛查、评估能力,实施重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示范项目,逐步建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三、主要任务 (一)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1.建立新污染物治理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按照市县落实的原则建立新污染物治理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 2.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按照国家、省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医药、化工、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业园区中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筛选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建立重点管控清单。依据国家、省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调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积极争取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治理筛查与监测试点示范项目省级资金支持。按照省级安排部署,配合在滇池、阳宗海等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对大气、水、土壤中的新污染物开展环境调查监测;配合省级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开展监测试点示范,对城区和乡镇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开展饮用水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