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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声十条”发布,2025年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随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噪声问题逐步凸显。噪声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正式实施。《噪声法》的实施,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将为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法治遵循。
  《噪声法》实施后,全国各地针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分类管理,采取多种防治举措,持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023年8月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相关计划。
  《噪声法》实施以来,山东坚持“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的工作总基调,开展了多方面工作。据悉,2022年,山东16市共布设城市功能区监测站(点)213个、区域噪声监测站(点)3687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站(点)1482个。其中,德州、烟台、青岛3市先后建成36套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室内装修方面,实行装饰装修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明确每日施工时段,对噪声扰民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调解。
  针对交通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将合理采用禁限措施。划定机动车禁行和禁鸣的路段、时间并向社会公告,设置标线、标志,通过安装违法鸣笛抓拍、禁止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或疾驶等方式降低交通噪声负荷。
  下一步,山东省将加快建设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并联网,不断强化监测站(点)管理和评估,确保监测站(点)既能稳定运行,又能客观反映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情况,到2025年,16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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