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消防泵配置台数、泵型及性能参数的比较
关于消防泵配置台数、泵型及性能参数的要求,在标准GB 50974和强制性国标GB 55036中有相应规定。详见表2。
表2 消防标准对消防泵配置台数、
泵型及性能参数的要求
GB 51283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却明确了消防泵的设置应符合GB 50974的规定。对于GB 55036,也是没有明确规定,但第3.0.11条规定了“消防水泵应确保在火灾时能及时启动”的要求,也属于间接要求必须配备备用泵。
四、 消防泵动力源配置的比较
对于消防泵是否需要柴油机驱动,各种防火标准一致要求是备用泵最好采用柴油机驱动。详见表4。
表4 不同消防标准对
消防泵动力源的配置要求
六、 结论
通过以上对现行化工企业适用的不同消防标准对消防泵配置要求的对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01、 消防泵要配备备用泵,备用泵应优先采用柴油机驱动。
02、 消防泵配置台数、泵型选择在消防标准中不做具体要求,以满足最大火灾时消防救援需求即可。
03、 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必须配备稳压泵,煤化工企业的装置区、储运区、动力及公用工程设施区、辅助设施区应设独立的高压或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精细化工企业没有明确要求。
七、 建议
01、 各种消防标准均有各自的适用范围,标准采用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科学、准确决策消防泵的配置问题,既不提出过度要求,也不削弱企业的火灾扑救能力。
02、 对于精细化工企业消防泵的配置,可根据企业火灾危险性特点和火灾时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以安全设计专篇确定的方案为准。
03、 对于GB 51283颁布实施之前,按照GB 50160设计的精细化工企业的消防泵配置,只要能满足GB 51283要求,应该认为是合规的。
04、 对于煤化工企业,应按照GB 51428的要求配置消防系统,不宜简单套用GB 50160,尽管两个标准存在许多共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