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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19家 浙江省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34号)和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独立法人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实行政府引导、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理事会(董事会)决策、院所长(总经理)负责的现代化管理机制,构建需求导向、自主运行、独立核算、不定编制、不定级别的市场化运行方式,形成人员招聘自主化、薪酬激励市场化、收益分配企业化的引人用人机制。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积极探索原始创新到产业化的新模式,开展前瞻性、引领性科学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要求原则上近三年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科研人员不少于8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80%;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
  1、浙江摩克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浙江先端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3、浙江东江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4、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
  5、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
  6、杭州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7、西湖大学光电研究院
  8、北京大学宁波海洋药物研究院
  9、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
  10、浣江实验室
  11、天姥实验室
  12、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
  13、浙江光电子研究院
  14、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
  15、上海大学温州研究院
  16、温州大学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院
  17、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温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18、祥符实验室
  19、嘉善复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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