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亿元推动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 江苏出台贷款贴息方案
时间: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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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化工仪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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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近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为此次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行动指引方向。其中,方案要求优化金融支持,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
3月19日,江苏省工信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
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出台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江苏省制造业支持力度,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方案》明确贴息对象为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其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在江苏省域内实施,且企业贷款用途中用于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支出不低于500万元。
贴息范围是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LPR+50BP的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智改数转网联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等四类项目贷款。各地工信部门将通过事先摸排,梳理本地区有贷款需求的上述四类项目,形成全省制造业贷款项目储备库;由省工信厅、财政厅集中向银行推送,推动实现金融机构和制造业企业精准对接。
2024年省级贴息贷款
总规模300亿元,可同时享受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贴息标准为:
省级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单个项目年度贴息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 2024~2026年间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在此期间发生且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已获省级其他领域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贴息。
设区市、县(市、区)两级可对享受省级贴息的项目,各自再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同一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获得的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利息支付总额。贴息资金实行“
先付后贴”。即借款企业应按规定先支付贷款利息,再获得财政贴息资金。
该政策将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制造业的投入,进一步推进江苏省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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