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涂料是指各种类型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等生产线使用的涂料和修补用涂料,由于其用量大、品种多、涂层性能要求高和涂装施工要求特殊等原因,汽车涂料在工业用涂料中已经成为一种专用涂料。
车用涂料广义上还包括自行车、拖拉机及农机、工程机械及铁路交通车辆等使用的涂料。在汽车工业发达国家,汽车涂料的产量占涂料总产量的20%左右涂料在线。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工业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汽车涂料行业,在涂装过程中使用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已经有了严格的要求。欧盟于1994年提出的《溶剂控制指令汽车涂装过程排放限制》就明确规定:轿车涂装线有机溶剂排放量(包括底漆、中涂漆、面漆涂装)不得高于45g/m²。
针对诸多要求,涂料生产企业从涂料本身出发,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开发了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等一系列新型的不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或含量较少的涂料,将其应用到工业生产中,使汽车涂装过程达到规定的标准。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的出口规模屡创新高,而欧盟对于市场产品的健康环保标准约束又向来以严苛出名。因此,如何应对欧盟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我国车用涂料产业与汽车出口市场良性发展,无疑是当前业内一大热点话题。
一、SVHC简介
SVHC (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度关注物质,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是指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且往往是不可逆影响)的物质。根据REACH法规第57条款,SVHC按照特定的标准条件来确定,满足条件的物质,将被列入专门的清单。SVHC清单首次发表于2008年10月28日,列入清单中的所有物质将被纳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监管。根据REACH法规第57条款,被确定为高关注度物质SVHC是满足以下一种或多种条件的危险特性的物质:
1. 一类/二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 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第2、3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对于满足REACH第57条规定的物质通常被认为是SVHC。对于SVHC并且满足以下条件,将按照REACH第7条第(2)款的要求进行通告:
(1) 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
(2) 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
(3) 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
(4) 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
2008年10月28日,ECHA公布了SVHC第一批清单的15种物质。截止到2024年1月,SVHC清单共有30批240种物质。
SVHC清单中的很多物质是广泛用作车用涂料原材料的,一些涂料原材料中也间接含有SVHC清单中的物质,如:
——清单中的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乙二醇二乙醚、1,2,3-三氯丙烷等,可作为油漆用溶剂、稀释剂以及清洗剂;
——清单中的钼铬红、铅铬黄、锌黄、碱性蓝26、颜料黄41等,可作为颜料;一些颜料也可能含有清单中的物质,如镉颜料、钴颜料等;
——清单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短链氯化石蜡等,可作为涂料的增塑剂;
——还有一些清单中的物质,如壬基酚类、紫外线吸收剂、重金属盐类等,可作为涂料助剂使用。
SVHC清单中,有许多物质与涂料行业相关,举例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附件17(XVII)(限制物质清单):如果物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的风险不能被接受,欧盟将限制物质的制造、销售或使用;限制或禁止可能会影响物质本身、混合物或物品,包括那些不需要注册的物质。例如:每年生产或进口低于1吨的物质或某些聚合物。
限制物质清单中,也有一些物质与涂料相关的,举例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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