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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细则 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为进一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规范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印发了《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科技创新券补助是指利用财政科技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对外购买的科技创新服务费用进行的后补助。
  根据《管理细则》,科技创新券补助范围包括:(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指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的应用于本企业产品研发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活动,应签订相关合同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登记,且合同总额须不超过100万元。(二)产品检验检测:指企业开发产品在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产品检验、指标测试及产品性能测试等检验检测活动。
  创新券补助对象为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依法生产经营,在年度通知指定的科技创新服务支出费用时期内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创新券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实际发生费用的50%,其中省级资金补助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30%,地方配套资金补助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20%。每年度每家企业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据悉,申报补助的科技创新服务支出费用须发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企业可登录福建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科技云服务平台中的“福建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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