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分类标准 加强全省食品检验机构监管
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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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化工仪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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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检验机构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
《四川省食品检验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br> <strong>基本原则</strong>为食品检验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动态管理、协同运用的原则。<br> <strong> 食品检验机构信用风险</strong>分类周期为1年。每年3月1日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照食品检验机构信用风险分类标准,结合上一年度(上一年度为等级确定年度)监督检查等情况提出本辖区内食品检验机构分类建议并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研判后确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br> 除此之外,<strong>食品检验机构信用风险</strong>分为A、B、C、D四类,明确了分类标准,并结合分类情况实施监管和差异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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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检验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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