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确定
时间: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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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化工仪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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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此次通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推动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的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并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
:<br>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函〔2024〕40号)要求,经研究,确定11个地区作为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并同意将第一批试点地区中的1个地区试点范围由市辖区扩大为全市。<br>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协调,切实加强对试点地区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试点工作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辖区内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整体提升。各试点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创新试点主体责任,立足地方实际,细化试点方案,强化监管执法,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务实、高效、管用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确保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其他地方要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br> 附件:1.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br> 2.第一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试点范围变更名单<br> 市场监管总局<br>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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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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