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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发加强安全评价管理的工作措施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评价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
苏应急〔2024〕44 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 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安全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评价管理的工作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评价管理的工作措施.pdf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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