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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改造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绿色矿山建设是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日前,为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应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确保绿色矿山建设不留死角。
  为此,《通知》明确了矿山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为了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督和管理,《通知》提出,修订完善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强化绿色矿山名录的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矿山及时移出名录,并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细化绿色矿山名录管理,《通知》提出,绿色矿山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符合标准条件的纳入省级或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不再设市级、县级绿色矿山名录,已设的市级绿色矿山经评估后择优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按程序移出,并对移出名录的情形进行了明确。
  为了修改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通知》提出,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修订缩减完善评价指标,由100项1000分缩减至49项100分,突出重点指标,切实提高指标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将评价指标设置为约束性指标和提升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为底线要求。同时计划组织研究制定露天开采矿山、地热矿泉水等绿色矿山行业标准,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于已有的绿色矿山,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每年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绿色矿山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对于尚未开展创建的矿山,将加大指导督导力度,督促其尽快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确保绿色矿山建设的全面推进。
  除此之外,《通知》还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改造,采用信息化技术,推动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出绿色矿山激励支持政策方向,要求各地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创新支持政策。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分工协作,共同加强绿色矿山日常监管。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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